作者:小草
在基督教里有关洗礼的不同观点,可谓是各种各样,究竟怎么样的洗礼才是符合圣经的启示?或者说,什么样的洗礼才是正确的基督教洗礼?洗礼涉及到的问题有四方面:施洗者,受洗者,洗礼的方式,重洗。对这四个问题,都没有一致的答案,以致在洗礼上,可谓是众说纷纭,常常是让人很困惑。在这四方面,比较常见的选择有:
施洗者:牧师(男性,女性),传道人(男性,女性)
受洗者:认信者,婴孩
洗礼方式:点礼,浇灌礼,浸礼
重洗:正确的洗礼一次,错误的洗礼应当重洗
把这四方面可能的选择进行组合,可以产生很多种不同的结果。面对如此众多的洗礼方式,究竟哪种或哪些才是正确的基督教洗礼,才是符合圣经所启示的洗礼?
1、施洗者
对于施洗者,圣经并没有清楚指示施洗者的资格。主耶稣升天前对门徒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马16:15-16)“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太28:9)这也就是主耶稣给教会的福音使命。有人就根据这几节经文说,既然传福音与施洗是连在一起的,那么,能去传福音的人,也就可以给听信福音的人施洗。早期来华的传教士,有些并不是牧师,但他们有给接受福音的人施洗。在只有家庭教会的时期,信徒也只能是由家庭教会的传道人施洗。如果,施洗者一定要求是被按立的牧师的话,在现实中就会有找不到牧师施洗的情况。
圣经并没有禁止女性施洗,只要传道人能够施洗,那么女传道也就可以施洗。但是有些人说,因为施洗者必须是牧师,而女牧师不合圣经教导,所以女性不可以施洗。但这是基于施洗者必须是牧师的前提下得出的结论,只要去掉这个前提,也就不会得出女性不能施洗了。现实中,确实有女性施洗。比如,早期来华的女传教士就有给信徒施洗,倪柝声和他母亲就是英国女传教士和受恩(Margaret E.Barber)(1866年-1930年)施洗的。中国早期有数位著名的女传道,比如,杨心斐,郑惠端。在她们一生几十年的传道生涯里,我相信她们有给认信者施洗过。我认为,既然认可她们的传道,认可她们带很多的人信主,就没有什么理由不认可她们给信徒施洗。
2、 受洗者
教会一直以来的分歧就在婴儿该不该受洗?浸信会持信徒受洗,反对婴儿洗礼,但是改革宗,路德宗,圣公会则持婴儿洗的立场。孰是孰非,教会争论了约两千年,两边都有很敬虔的神学家和牧者。比如,在反对婴儿洗的这边有:司布真,约翰吉尔,约翰派博,约翰麦克亚瑟,Alistair Begg,史蒂芬·劳森,莫勒,保罗华许,王明道 等;在赞同婴儿洗礼的这边有:加尔文,路德,史普罗,霍顿,等长老会的神学家和牧者。对于洗礼上的分歧,美南神学院长莫勒说:
“浸信会和长老会在基督教的洗礼上存在很大的分歧。 浸信会认为婴儿洗礼的做法是不可想象的,而长老会则将婴儿洗礼追溯到他们对圣约的最基本的理解。 但是,基于共同的第一级教义,浸礼会和长老会彼此热切地相互承认都是基督徒,但是他们也意识到,这些分歧会防碍在相同的教会或宗派里团契。”
所以,我认为婴儿是否受洗,是一个需要相互包容的问题,而不是绝对的、基要的问题。
3、重洗
有些婴儿时或孩童时受过洗,后来清楚重生得救了,且认为以前的婴儿洗是错的,只有浸礼才是正确的,就又再受了浸礼,这也就是所谓的重洗。持婴儿洗的宗派是反对重洗的,因为他们认为婴儿洗是正确的,长大后没必要重洗。但是,重洗是很现实的问题,因为浸信会不赞同婴儿洗,有些教会或个人就要求再受洗。比如,王明道在14岁时受过洗,倪柝声在小时也受过洗,但他们后来清楚信主后,都又再受了浸礼。他们相信认信者要受浸礼,认为婴儿洗是错误的。
实际上,圣经就有重洗的例子。经上记载,“保罗经过了上边一带地方,就来到以弗所。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问他们说,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他们回答说,没有,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保罗说,这样,你们受的是什么洗呢?他们说,是约翰的洗。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他们听见这话,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使19:1-5)这几个门徒之前受过约翰的洗,那是在他们还没信耶稣时受的洗,也不是奉主耶稣的名受的洗,所以保罗给他们施行了正确的洗礼。从保罗在此所说所行的来看,基督徒正确的洗礼应该是,信从耶稣的人,奉主耶稣的名受洗。那些不信耶稣的洗,或不是奉主耶稣的洗,就不是主耶稣所设立的洗礼,也就等于还没有受过主耶稣所设立的洗礼。
正确的洗礼只需一次,就是在清楚信耶稣时,奉主耶稣的名受洗。王明道和倪柝声第一次受的洗,都是在他们还不信的时候,等他们信了之后,再受洗不仅没违背圣经的原则,实际上还正是符合圣经的教导,类似于这几个门徒受保罗的洗。对于在异端教会受的洗,因为他们所信的耶稣并不是圣经所启示的耶稣,那么异端教会的洗礼也就不是基督教正确的洗礼。在这个意义上,从异端教会出来的,在清楚信主耶稣时,应当再受基督教的洗。
4、洗礼的方式
当主耶稣吩咐门徒传福音和施洗时,并没有特别说明洗礼的方式,说明门徒是明白如何施洗的,也就是与以往犹太人和施洗约翰的所施的洗礼是一样的,而不是新的洗礼方式。那么,这种洗礼究竟是点水,还是浇灌,还是浸入水中呢?美国的约翰麦克亚瑟牧师(John MacArthur))说,希腊文原文用于表示洗礼的词是浸入水中的意思。我把他解释浸礼的文章翻译成中文,具体的可参见我的译文:《符合圣经的洗礼方式:彻底地浸入水中》。
虽然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赞同婴儿洗礼,但在他的《基督教要义》里,就有关洗礼,他如此写到,“至于受洗的人是全身一次或三次浸入水中,或是只以水倾在或洒在他头上,都是无关重要的;各教会都当有自由,照着各国的不同习惯去行。然而“洗礼”一辞,原来是指浸入水中,古时教会行的也确实是浸礼。” 可见,符合圣经的洗礼方式应该是浸礼。
而且从洗礼所表征的意义来看,也应该是浸礼。经上说,“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罗6:4-5)所以,洗礼是在表征与主同死同复活,浸礼很形象地表征了埋葬和复活,而点水,或浇灌则完全无法象征这种属灵的实际。
有的人会说,对于一些病人或老人,并不适合做浸礼,只能做点水礼。实际上,对于有特殊情形的人,没有受洗也不影响得救。比如,十架上的强盗就没有受洗,但他是得救的。要紧的是,病人或老人清楚信主得救,而不是非得赶在死前受洗。
结语
据于教会在洗礼上的各种不同观点和不同作法,常常让人很困惑,不知究竟该受哪种洗礼才是正确的。而且,很多时候,信徒受洗时对圣经的了解还很有限,基本上就是接受教会所安排的施洗者和洗礼方式。到后来很可能自己不认同曾经受过的洗,比如,像王明道这样的。那么,是否要再重洗?这又是个挺让人感到困惑的问题。但是,就如保罗所说的,“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做新造的人。” (加6:15)洗礼不能使人得救,唯独因信得救。在洗礼的问题上,最要紧的是,对神有个诚实和顺服的心志,这比外在的洗礼形式是否做得正确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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