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草
圣经所记载的神的创世,是绝对排斥进化论的,无论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还是后来的神导进化论(Theistic evolution ),都是与神的创世不相容的。因为,如果亚当、夏娃是进化来的话,那就等于说,在亚当和夏娃之前就有死亡的存在,而经上说,“死又是从罪来的 ”(罗5:12)那么,在亚当和夏娃之前罪就存在了,但经上告诉我们,“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 (罗5:12)也就是说,罪是因亚当的犯罪而进入世界的,所以,在亚当和夏娃之前并不存在更早的有待进化的、、有罪的、会死的“人”。只要相信圣经记载的神的创世是绝对真实无误的,就不可能接受任何形式的进化论。
但是,被一些人称之为20世纪最伟大的神学家的卡尔.巴特(Karl Barth,1986 - 1968),却认为创世记和进化论是相容的,从这也可一窥巴特处理冲突和矛盾的方式。
1965年,巴特写了一封信给他的侄孙女,Christine Barth ,当时她在一神学院学习,正为她的教授所谈及创造论和进化论的矛盾而感困惑。下面是这封信的中译,英文的这封信在这本书里有:《The Shift to Modernity: Christ and the Doctrine of Creation in the Theologies of Schleiermacher and Barth》(向现代转变:施莱尔马赫和巴特的神学中的基督和创造教义)截图附在文后。
“难道在你的神学院里没有人给你们解释,圣经中的创世故事与进化论这样的科学理论是不能相比较的,就像我们不能对一个器官和一个吸尘器进行比较那样,它们之间并不是一致的,就像它们之间也并不矛盾那样。
创造的故事是对所有不同于上帝的现实的开始或形成的一个见证,是出于上帝后来对祂的子民以色列的行动和话语,自然地是以传奇(Saga)或诗歌的形式。进化论是试图解释同一现实的内在关系,自然地是以科学假设的形式。
创造的故事只涉及万物的形成,因此涉及上帝的启示,这是科学所不能及的。进化论涉及的是已经形成的东西,因为它出现在人类的观察和研究中,就吸引人们对它的解释。因此,一个人对创世故事和进化论的态度只能采取非此即彼,只有当他自绝于对上帝启示的信心或对科学理解的机会。
因此,告诉有关的教师,她应该区分什么是该区分的,而不是把自己完全封闭在任何一边。”
在面对创造论和进化论这两种截然相悖的起源论时,巴特不是立场坚定地站在一方,而是企图否定这两者的可比性,以消解它们之间的矛盾,但这实际上是一种逃避的做法。而且,他把圣经的创世记说成是传奇或诗歌,否定了创世记的真实性和无误性,这也再次证明了他不是正统的神学家,而是不信圣经的无误性的自由派。
事实上,进化论并不是科学理论,科学也不可能发现或解释宇宙的起源。宇宙和人类的起源是神学问题,而不是科学问题,是神创造的神迹,是信仰问题,不是科学所能解释或证明的。科学对起源的探索永远都只能是假设,而不是事实。解决创造论和进化论的冲突,不是像巴特那样把创造论看为非真实的传奇,而是不该把进化论的假设当作事实。
一旦把假的当真的,真的就会被当作假的,在创造论和进化论之间,经上说,“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 (希11:3)因着神赐给我们的信心,我们相信世界是神所造的,而不是进化来的。在神的创世里,不同的物种间不存在进化,而是清清楚楚的“各从其类”。(参创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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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巴特给他的侄孙女的信:有关创造论和进化论
結語所言甚是!
有神學院護教學老師贊成進化論,主張進化論是存在的,因為科學解釋許多進化論的真實性,但是,因為無法否定聖經的權威性,於是“巧妙”地將進化論“blend in”在聖經之中,解釋:神是創造萬物,萬物也進化,然而神參與在進化之中。
也有倫理學老師認為:人因為罪的緣故,改變了神所創造的基因,特別是人,並且指出人的壽命從創世記中可以看到明顯減少,因此,罪是可以改變人類的基因(一種退化的改變)。故此,一些科學證明人類會有同性傾向的基因是非常之可能的,站在平權(上帝賦予人的自由)而言,是不應該打壓他們的權益,教會應該接納罪人。(但我覺得,接納罪人與接納罪是有著天壤之別的。)
讓人惋惜的事是,他們在神學院教課,培訓神的工人,影響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