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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正直吗?《生命季刊》拿王明道的文章收取微信原创打赏

已更新:2021年2月6日

作者:小草


前几天发现,《生命季刊》的微信公号《生命季刊3》里发表的《今日灵修》系列文里有很多是王明道的文章(好像是每天发一篇)见文后附图1。王明道的这些文章被《生命季刊3》微信公号标识为“原创”,且收取读者打赏。下面是其中一文《今日灵修:说谎是不是大罪呢?》的头尾部截图。在文章的头部有“原创”标识,标识之后的原创作者位置显示为“生命季刊编辑部”,文章尾部显示共有12位读者打赏,阅读量六千多:

《生命季刊3》发表王明道已有的作品究竟能不能当作微信公号的原创呢?下面是腾讯对公号里原创的规定:

《王明道文库》是1976年由台湾的浸宣出版社收集整编出版的。当基督教网站出现在网络上时,这套文库里的文章很快就出现在一些基督教网站里了,我估计至少已在网上有20年以上的时间。比如,《基督徒生活网站》上的《王明道文库精选》:

在《约拿的家》等基督教网站上,也有《王明道文库精选》。我相信转载王明道的文章并不需要被授权,从来没听说过王明道文章有出现过版权纠纷的事情。在网站和博客流行的时代,很多基督教网站和博客里都转载了王明道的文章。


对于王明道这种早就在网上普遍传播的文章,声明为微信公号的原创文是不是违规了?按微信对原创的定义,是违规的,因为这些是早就在网上广为流传的文章,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出版的书籍里,属于他人已有的创作。王明道的文章远非是微信时代的原创,更不是哪个微信用户的原创。


对《生命季刊3》如此的作为感到很不理解,我就给他们留评论寻问。下面就是我和他们的对话截图:

《生命季刊3》只放出了我第一条的评论,对于我最后的4条评论里的质疑,他们都不回复。他们对于“原创”的解释是,他们得到了王明道家人,原创继承人的授权。这样的解释合理吗?既使有版权问题,那也是跟出版社的问题。哪来的什么“原创继承人”这一说?难道王明道的儿子(王天铎,如果还活着大约是90岁的老人)成了王明道作品的原创作者?这不是很荒唐吗?原创作者是谁就是谁,并不存在着继承原创这一说。既使是版权继承人也无权修改著作署名,原创作者是不能改变的,不能改为著作继承人,也不能改为其他人。


按照《生命季刊3》把王明道的文章声明为“原创 生命季刊编辑部”,“生命季刊编辑部”就成了王明道文章的原创作者了。如果是被授权发表,按照惯例,被授权发表的文章是不可以用来营利的。但《生命季刊3》一边解释说他们被授权发表,一边却赚取打赏,这样的做法该作何解释?这样做诚实正直吗?

那么,为什么《生命季刊3》非要这个“原创”的标识呢?为什么不能老老实实就说明是转载的文章呢?对此,他们的解释是,可以更好地推广王明道的文章。这样的理由站得住脚吗?事实是,“原创”的标识并不见得就能引来更多的读者,就如我评论里所说的,公号《全球佳音见证》里也发表很多王明道的文章,他们没有“原创”的声明和标识,也没有设打赏,但王明道的文章在那里的阅读量有的是《生命季刊3》的两倍以上,见文后附图2。


而且,王明道的文章被《生命季刊3》设为原创后,按微信的规定,别的公号就不能再发表了,这样一来岂不是不利于推广王明道的文章吗?只一个号推广,总不如有很多号推广的面大。


除了《生命季刊3》把王明道的文章设为原创外,不知道还有什么公号这么做?如果真的有别的公号这么做的话,那么《生命季刊3》岂还能用原创标识?同一篇文章怎么可能有多个号都能设为原创?所以,既然《生命季刊3》能给大量的王明道文章加上原创标识,说明并没有别的公号把王明道的这些文章加上原创标识。但是,《生命季刊3》却对我说有很多公号把王明道的文章设为原创。


现在,被《生命季刊3》加上原创标识的王明道的大量的文章,倒是让别的公号都发不了。难道这叫着有助于推广王明道的文章?!实际上,《生命季刊》这样的做法,阻碍了别的公号发表这些已被《生命季刊》当作原创的王明道的文章。这是不是一种霸道的作为? 原创标识并非能让阅读量增加,也并非有助于推广文章,但却能让公号为原创文设置打赏。按微信的规定,打赏的钱只能给原创的作者,虽然这不一定是公号经营者。在微信公号里,非原创的文章是不可以设置打赏的,这是微信为了鼓励原创作者自己创作。


由于《生命季刊3》把王明道的文章标识为是“生命季刊编辑部”的“原创”,所以,打赏就是给“生命季刊编辑部”,但“生命季刊编辑部”并不是原创作者,却被当成原创作者收取给原创作者的打赏。


如果,《生命季刊3》老老实实地在“原创” 后面放上真正的作者是王明道的话,那么打赏的钱就进不到“生命季刊编辑部”的帐号里了。就算是为了有助于推广,基督徒行事为人应当规规矩矩,不能违规,不能弄虚作假。王明道是非常强调基督徒应该诚实和正直,就在他的这篇《说谎是不是大罪呢?》里,王明道说到:


当我们说谎的时候,我们便是将我们的嘴唇和舌头献给魔鬼,作他的工具。请想这是多么得罪神的事呢!我们上面最后所引的两段经文,更是极清楚的将说谎的罪与不信,杀人,淫乱,行邪术,拜偶像等等的大罪并列,而且说,犯这些罪的人不能进入圣城新耶路撒冷,却要经过第二次的死。神把说谎的罪看得是那样严重,那样可恨,而且在圣经中那样谆谆的警戒我们,我们怎可认为说谎是不要紧的事呢? 《生命季刊3》一边推广王明道的文章,一边又用这种颇为可疑和弯曲的方式赚取读者的赏钱,这岂不是很讽刺吗?真是不愿相信《生命季刊3》会如此利用王明道的文章在微信公号里收取赏钱。但事实明摆着,叫我还能做何理解?


附图1:微信公号《生命季刊3》里部分王明道的文章截图

附图2:微信公号《全球佳音见证》里王明道的文章和阅读量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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