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草
查理.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 1792-1875,中文有时也译为斐尼)被认为是美国近代奋兴运动的开创者,现代复兴之父(The Father of Modern Revivalism),第二次觉醒运动的领导者。芬尼是近代福音界里著名的布道家,他的一些布道方法深远地影响着现代的布道方式。比如,讲台前的呼召,就是起源于芬尼,后来被葛培理所继承。华人教会里的布道会,也几乎少不了最后的举手,或呼召到台前来,并以举手或到台前来的人数为得救的人数和布道的果效。
但是,芬尼是个异端人士,而非属灵的榜样,美国神学家史普罗( R C Sproul)牧师说,芬尼是赤裸裸的伯拉纠人士,芬尼否定因信称义的真理,认为人有能力自己成为义。约翰麦克亚瑟(John MaCarthur)教会里的Phillip Johnson牧师称芬尼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Johnson 说,“不要玩火,芬尼是异端,不要被芬尼一些模糊的说法所迷惑。” 更详细和具体的可参阅:《美国近代奋兴之父查理.芬尼是个异端头目 》。
2019年12月26日,《生命季刊》发表的文章《今日灵修:教会如何合而为一》 里,作者钱苹洲用了一整段的篇幅在赞誉芬尼,并声称芬尼是被神所重用的人。当时我就通过微信给他们留言,指出芬尼是异端。他们也回复我说,我说的是可信的,会讨论并尽快做出澄清。但是,一年多过去了,他们至今并没按所说的而行。具体的可参阅:《纠错有那么难吗?《生命季刊》错把异端芬尼当属灵伟人》
2020年3月,《生命季刊》发表《深度文章:从守望祷告到百年复兴——略谈复兴的条件》。此文作者吴华把芬尼和约翰·卫斯理、乔治·怀特斐、约拿但·爱德华斯这些属灵伟人并列,并正面地引用芬尼对复兴的定义。
2021年1月30日,《生命季刊》在微信公号和网站上发表了《致我的亲人: 信耶稣的资格和条件》一文,截图如下:
《致我的亲人: 信耶稣的资格和条件》这篇文章用了相当的篇幅转述来自王峙所著的《千真万确》里所述的斐尼(芬尼)的“传道见证”,如下:
还有一位老传道人王峙著《千真万确》一书中记载着一个见证:
有一次斐尼博士在底特律传道,会后一个人约他到他家里谈谈。斐尼到的时候,那人把门关好,拿出手枪对斐尼说:“你不要怕,我要问你几个问题。昨晚你说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是你自己所深信的吗?”
斐尼回答说:“这是神说的话。”
那人说:“我用这手枪打死过两个人,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希望吗?”
斐尼说:“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他又说:“斐尼先生,这间房子后面是我的酒厅,我是这酒馆的主人。许多时候,我从酒徒口袋中骗去最后的一分钱,不管他的妻子儿女挨饿挨寒。许多时候,他们的妻子,抱着他们的婴孩,到我这里,哭求我勿再将酒卖给她们的丈夫,我就把她们赶走,仍然继续我的生意。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希望么?”
斐尼说:“神说,祂儿子基督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他又说:“还有一个问题,那边隔扇后面,是一个赌窟,里面埋下的诡计,如同撒但本身。若有酒徒尚余些钱未花光,我们就在那里骗尽他最后的一分。有人从赌窟中出去自杀的,因为他们的钱输光了,有时所输的不是他的,乃是暂时托给他管而已。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希望吗?”
斐尼说:“神说,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你一切的罪。”
“还有一个问题。十三年前,我在纽约,遇见一位美丽的女子,我欺骗她说我是一个商人,她就嫁给我。我给她不少的痛苦,我常常醉酒,打她,虐待她,将她关在屋外,使她感觉身陷地狱,人活如狗。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希望么?”
斐尼抓住那人肩膀摇动着说:“你所说的事情是多么黑暗,但是神说,耶稣的血洗净你一切的罪。”
第二天早晨,那人到办公室捣毁镜子、椅子、桌子、炉子,到酒厅打掉酒瓶酒具。又到赌窟打碎赌具赌桌,抛在火炉中。回家抱住妻子颈项号啕大哭,对他的妻子女儿说:“妻啊,女儿啊,不要害怕,神今早带领一个新的人,新的父亲回家来了。”当晚带着妻子儿女一同去听道,全家人接受耶稣作为自己的救主。
斐尼的这个故事是译自英文的《THE TESTIMONY OF CHARLES GRANDISON FINNEY "THE BLOOD OF JESUS CHRIST CLEANSES US FROM ALL SIN"》 (芬尼的见证,“耶稣的血洗去我们一切的罪”)其实这是斐尼自己讲述的,但中文翻译成好像是别人在讲他的故事。
斐尼所讲的这个故事,看起来好像是一个罪人悔改归向神。但是,斐尼并没呼召这个罪人向神认罪悔改,也没有对他说神赦罪的条件。在这个罪人还不明白神的赦罪之道,还不信主耶稣的时候,斐尼就一再地对他说 “耶稣的血洗净你一切的罪。” 神的赦罪之恩并不是赐给天下所有的人,而是只给信从耶稣的人。在这个故事里完全看不到这个罪人向神认罪悔改,更像是人本的道德改良的故事。斐尼这样的作法是极具误导性的,好像并不需要信主耶稣,就可被神洗去一切的罪。
为什么《生命季刊》的这篇文章会引述斐尼的这个见证呢?可能是符合这篇文章所讲的一个错误论点:“信耶稣的方法就是向神认罪悔改”。 文章的作者认为,通过认罪悔改的方法,就能够信耶稣。这也是斐尼这个见证所讲的,那个罪人是先有行为的改变,也可说是道德改良,而不是先对神的道有所认识和相信。斐尼的伯拉纠观点就是,人靠自己改良行为就能得救和称义,并不需要神的超然介入。
事实上,向神认罪悔改并不是信耶稣的方法,而是信耶稣的结果。如果一个人根本就不信耶稣,怎么可能承认自己得罪了神?不认罪,又怎么可能悔改?信耶稣并不是靠人为的方法,乃是靠神的恩典。经上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弗2:9)如果人是靠自己认罪悔改的行为才会换来信心,那就有得自夸了。但圣经说,没有可夸的,得救全是本乎恩典。
也可以说,《生命季刊》的这篇《致我的亲人: 信耶稣的资格和条件》包含了伯拉纠异端思想,还把斐尼(芬尼)这位赤裸裸的伯拉纠异端人士当属灵人来讲述和介绍。
《生命季刊》这篇文章里还有一个很明显和严重的错误。文章里说,“耶稣救了他: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这个强盗成了第一个得救的人。” 这个强盗绝对不是第一个得救的人,否则在他之前就没有人得救了。那么,旧约时代的圣徒,比如,诺亚,亚伯拉罕,雅各,大卫,但以理,等等,也都不得救了。把这位强盗说成是第一个得救的人,是不是认为只在耶稣流血受死后信耶稣的人才能得救?作者是不是完全无视或不明白旧约?这样的错误可不是一般的严重,而《生命季刊》竟然无视这么严重的错误,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作为在华人教会里有相当影响力,且拥有大量的读者的《生命季刊》,发表这种把异端芬尼当正统,且在救恩论上有严重错误的文章,不知会造成何等负面的影响?甚是令人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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