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大卫.慕理 (David Murray) 译者:小草
我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了,在一些悲剧发生的时候,比如,大规模的枪击案、恐怖袭击、酒醉驾车死亡,受害者或他们的亲属,通常是基督徒,在罪案发生后数小时或数天内开始 "饶恕 "犯罪者。
我理解这种动机以及企图向世界见证基督徒的饶恕品格。但是这并不是忠于神的见证。这样的饶恕没有反映出神是如何宽恕的,我们的饶恕应该是仿效神的饶恕。原因是,神不饶恕那些不要饶恕的人。
以下是神的宽恕方式:
1. 神愿意、准备、且热切地去宽恕每个人。
2. 神向每个人表示愿意饶恕。对那些冒犯神的人,神表示愿意让他们从应得的惩罚和与祂的隔离中得释放。但是,愿意饶恕和饶恕之间有很大的不同。愿意饶恕是无条件的,而饶恕是有条件的。
3. 神不是饶恕每个人,祂并非无视人对祂愿意饶恕的回应。虽然祂向所有人表示愿意饶恕,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对此做出回应。有些人甚至不认为他们有做过什么需要被饶恕的事。
4. 神的饶恕是以悔改为条件的(路加福音13:3;17:3;使徒行传2:38)。神饶恕的条件是,犯罪者想要被饶恕,而且也想要转离犯罪之路。
5. 藉着悔改的饶恕会使双方和好。愿意饶恕会降低冲突的热度;但只有藉着饶恕来回应悔改,才能结束冲突。
6. 饶恕并不意味着消除所有的后果。神为了祂的荣耀和我们的学识和圣洁,可能会管教我们。神会让受苦伴随在不顺服之后,以帮助我们避免再犯罪。
我们的饶恕应当仿效神的饶恕(弗 4:32,太6:12, 14-15),因此:
1. 我们必须愿意、准备、且热切地去饶恕每个人:这并不容易,通常需要福音在我们心里做工,让我们意识到神已经饶恕了我们如此之多。
2. 我们必须愿意饶恕每个人:这一步和前一步都还不算是真正的饶恕,而是“次等的饶恕”,有时被称为是一种“地位性的饶恕” ( positional forgiveness)。也就是说,我们是处于准备饶恕的地位,而且我们愿意白白地饶恕。当人们说,“我饶恕那位强奸和谋杀我女儿的人” 时,如果他们的意思是这种“地位性的饶恕”,那没问题,这是唯独神能赐给的奇妙恩典。然而,这种饶恕并非全然符合圣经所教导的饶恕,不该与此混淆。
3. 我们不能饶恕每个人,不能无视他们对我们愿意饶恕的回应:在他们悔改之前就饶恕他们,这并不像神的做法,如此回避严重的问题,虽然可能提供一些暂时和表面的缓和,但它并不会产生长期的良心上的满足,也不没有和好。
4. 我们必须在悔改的条件下给予饶恕:根据马太福音18:15-17,如果一个人犯了罪,我们必须责备他。如果他们没有悔改的反应,我们就必须进到另一个层面去处理。如果他们在任何阶段悔改,我们必须饶恕他们,即使这是他们第490次犯这样的罪。(马太福音18:22)
5. 藉着悔改的饶恕会使双方和好:完全的饶恕,有时也被称为“交互性的饶恕” (transactional forgiveness),是指所有这五个步骤都发生了,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和好。这是最荣耀神的饶恕,是使犯罪者最受益,且能使被冒犯者最满足的饶恕。
6. 饶恕并不意味着消除所有的后果:甚至可能有法律和经济的后果。
这两种饶恕,次等的和完全的饶恕,地位性的和交互性的饶恕,都是以神的饶恕为榜样,并需要如此的祷告:"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真实的人愿意饶恕所有人,但只给予悔改的人饶恕。
-- 译自《Forgive》
作者简介:大卫.慕理(David Murray)是 清教徒改革宗神学院的旧约和实践神学的教授,改革宗教会的牧师,《基督徒也会抑郁》一书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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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願意悔改的人呢,或者願意悔改而重蹈覆側的人呢,是不是也該恆久忍耐,用愛心說誠實話去勸導呢?
不願意悔改的話,是在對方悔改前避免交往?
還是說反而更應該殷勤勸導呢?
或是遠離,不共負一軛,免得自己落入試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