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普罗( R C Sproul ) 译者:小草
律法的三重功用
每个基督徒都会思想到这个问题:旧约律法与我的生命有何相关? 旧约律法与基督徒无关吗?还是仍然受到其中部分在某种意义上的约束? 随着反律主义异端更加渗透到我们的文化中,回答这些问题正变得更加紧迫。
宗教改革是建立在恩典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律法之上。 然而,改教者并没有否定上帝的律法。 例如,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为了说明律法对基督徒生命的重要性,写下了著名的“法律的三重功用”。
第一个功用
作为一面镜子。一方面,上帝的律法反映出上帝的完全公义。律法告诉我们许多有关上帝是谁。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律法光照出人的罪性。奥古斯丁(Augustine)写到,“律法发出命令,在试图按律法所命令的去行,并在律法之下感受到自己的软弱之后,我们或许会学习祈求恩典的帮助。” 律法显出我们的软弱,因此我们可能会在基督里寻求力量。在这里,律法就像一位严厉的教师,把我们驱使到基督这里。
第二个功用
抑制邪恶。 律法本身并不能改变人心。但是,律法可以保护正义者免遭不公待遇。加尔文说,律法的这一功用是,“通过可畏的谴责和惩罚的后果,来约束那些除非靠强制就无视道德和公义的人。 ” 律法使世上有一定限度的公义准则,直到最后审判的实现。
第三个功用
启示何为上帝所喜悦的。 作为上帝的重生的儿女,律法向我们显明何为天父所喜悦的,祂是我们所侍奉的。基督徒喜悦神的律法,就如神自己所喜悦的。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这是律法最高的功用,律法作为神的百姓尊敬神,把荣耀归给神的一个方式。
藉着学习和默想神的律法,我们学习公义。我们学习什么是神所喜悦的,什么是对神的冒犯。神在圣经里所启示的道德律对我们一直都有约束力。我们得救是从神的律法的咒诅中被救赎出来,而不是脱离顺从律法的责任。我们被称义不是因为顺从律法,而是为了我们可以顺从神的律法。为了爱基督,我们遵守祂的命令。爱神就是顺从祂的律法。
摘要
1.今天的教会受到反律主义的侵袭,它削弱,拒绝,或歪曲上帝的律法。 2.上帝的律法反映了上帝的圣洁和我们的不义。 律法向我们启示了我们需要救主。 3.上帝的律法是对罪的一种约束。 4.上帝的律法启示了什么是神所喜悦的,以及什么是对神的冒犯。 5.基督徒要喜爱上帝的律法,并要遵守上帝的道德律。
摘自 R C Sproul 《Essential Truths Of The Christian Faith》(基督徒信仰的基本真理)
恩典成全律法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5:16)
保罗反对犹太化的第七个理由是:如果得救是靠守法律,那么律法的诅咒只会造成死亡和毁坏。 因此,实际上,犹太化是藉着误用法律而破坏了法律。 另一方面,在恩典的基础上,我们反而是遵守了法律。 因此,强调法律就要正确地运用法律,律法不是作为救赎的途径,而是作为圣洁生活的指导。律法不赐予生命,圣灵赐予生命,生命顺服律法。(加5:13)
保罗首先说,我们摆脱了法律的束缚,但并不是就有犯罪的自由(加 5:13)。 真正的道德自由意味着爱上帝和爱邻舍如己。 那些不爱的人表明他们并不自由,仍然是罪的奴仆。(加5:14-15)
保罗接着说,如果我们顺着圣灵而行,我们就不会满足罪性的欲望。 这听起来好像保罗是在说些神秘的事情:只要顺服圣灵,你就会行善不再犯罪。 但这根本不是保罗的意思。 被圣灵带领意味着做某些事,而不做另一些事,正是律法告诉我们什么是这些事。 法律表明爱邻居意味着什么。 因此,被圣灵带领就是学习并遵守圣经,但这不是得救赎的途径,而是出于感恩的心灵和对成圣的愿望。
基督教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反律主义”,这仍然是当今的一大问题。 我们听到一些教师说,基督作为救主而不作为主,这是有可能的。但这就好像我们可以将上帝分成两半,我们只与一半的耶稣有关系。 这种异端在表面上教导说,只要你宣告得救的应许,无论你如何生活都不要紧。 但这不是新约的教导。 保罗在加拉太书5:19-21中列出一系列的罪名,然后说:“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只是认信并不能使你进天堂。 所需的乃是与上帝有持续的关系,祂是拥有主权的救主。这种关系意味着向祂屈膝,并服侍祂,因为祂拯救了你。
Coram Deo
一些名义上的“信徒”仅是认信者。 所有在基督里的人也必须要拥有信心。 慢慢地、仔细地阅读加拉太书5:19-23的两个名单。 你在哪里需要帮助? 为所列出的每一个罪恶和福分祷告。 自我审查,并求上帝赐予祂的灵来改变你的生命。
注:译自《Grace Fulfills the Law》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