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爱是神所有属性中最广为人知但最少人了解的。 现今几乎所有信神的人都相信祂是一位慈爱的神。 我甚至曾遇见过不可知论者,他们非常确定:如果神存在,祂必定是仁慈、富有同情心、和满有爱心的。
当然,所有这些关于神的事情都是极之真实的,但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并不正确。 由于现代自由神学的影响,许多人认为神的爱与善最终消除了祂的公义和圣洁的忿怒。 他们将神想像为一个慈祥的天父——宽容、和譪可亲、宽大为怀、放任自流、对罪没有任何真的不满,祂会忽略罪恶并接纳人的本相,完全不顾自己的圣洁。
过去几代人经常走到相反的极端。他们倾向於认为神是严厉、苛刻、残酷、甚至虐待人的。他们过度放大神的忿怒,以致他们实际上忽略了祂的爱。一百多年前,几乎所有福音布道都将神描绘为一个怒火中烧要对付罪人的残忍审判者。历史表明,过去三个世纪以来,我们对神的爱的看法发生了一些戏剧性的变化。
神的爱与忿怒
也许美国有史以来最著名的讲道是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的《在一位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爱德华滋是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的牧师,一位出色的神学家。 1741年7月8日,他在康涅狄格州,恩菲尔德的一间教会作客席讲员,传讲他这篇最著名的道。这篇讲道引发了大觉醒(the Great Awakening)其中一个最戏剧性的复兴事件。以下的一段摘录,展示这位传道人在描绘神的忿怒时所用的生动和令人恐惧的直率言词:
罪人啊! 考虑一下你所身处的可怕险境:这是一个巨大的忿怒之炉,一个宽阔而无底的坑,充满了忿怒之火;你被握在神的手中,祂向你大发烈怒,就像祂向其他在地狱里受刑的人大发烈怒一样。 你被一条幼细的绳子吊着,神的忿怒之火在它周围闪烁,随时会将它烧焦,并将它完全烧毁;而你对任何中保都没有兴趣,并且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拉着去拯救自己,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忿怒的火焰;你本身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任何之前做过的事情,没有任何可以做的事情,可以诱使神寛容你一刻。
爱德华滋用的语言和图像是如此生动,以致许多听到他讲道的人都颤抖,有些人大声呼求怜悯,而有些则晕倒了。
我们这一代,从小受「耶稣爱我!我知道」这首诗歌所影响,对爱德华滋的著名讲道感到震惊,是由于一个完全不同的原因。今天大多数人都会惊讶於有人会用如此恐怖的措辞来形容神。
但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了解爱德华滋这篇讲道的背景。爱德华滋不是激烈的情感主义者;他冷静地诉诸听众的理性,甚至小心控制他的语气来读出他的信息,以免任何人在情感上受到操纵。他的信息以一个温柔的呼吁告终:逃到基督那里以求得到怜悯。就这样,那天晚上讲道的整体进程显然令人振奋。它标志著一个横跨新英格兰的复兴时代。
爱德华滋被某些人错误地讽刺为一个苛刻无情的传道人,非常喜欢有声有色地描述地狱里的折磨来吓自己的会众。没有什么比这更远离事实的了。他是位热情而敏感的牧师,也是一位细心的神学家;当他将神定性为一位愤怒的审判者时,他站在坚固的圣经基础上。圣经告诉我们:「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神」(诗7:11)。那天晚上爱德华滋的讲道是申命记32:35-36的释经:「等到他们失足的时候,我要伸冤报应;因为他们遭遇灾难的日子近了,那预备要临到他们身上的事,必快快临到。耶和华要为自己的子民伸冤」(新译本)。这些确实是圣经真理,必须予以宣扬。爱德华滋怀着慈悲和谦卑的心传讲这些真理。当我们更广泛地看他的事工时,可以看到他也非常强调神的恩典和祂的爱。仅仅这篇讲道并不能使我们全面了解他的讲道。
然而,爱德华滋并非不愿意传讲神的忿怒这个朴实的真理。他将归信视为神在人灵魂里面的爱心工作,并且他知道圣经真理是神用来使罪人归信的工具。他认为,作为一个传道人,他的责任是尽可能清楚地宣告该真理的积极和消极方面。
过於强调神的忿怒而忽略了神的爱
不幸的是,之后一代的传道人在传福音的方法上没有那么平衡和谨慎,并且在神学上也没有那么健全。 查尔斯·芬尼(Charles Finney)是十九世纪初的一位复兴主义者(他原本是律师),他将归信视为人的工作。 芬尼宣称,如果传道人采用正确的方法,复兴基本上是可以制造出来的。 他写道:
在宗教里面并没有任何东西超越一般的自然力量。 它完全在于对自然力量的正确运用。 仅此而已,没有其他⋯⋯ 复兴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奇蹟,也不是倚靠奇蹟。 它纯粹是正确地使用所制定的方法的哲学性结果—— 几乎任何其他效果也可以透过方法产生。
芬尼相信,人的心理可以被操纵,致使他们回应福音。其中一个他喜欢用来提高听众情绪的方法是激动地传讲神对恶人的报应。他试图借此恐吓人对福音作出回应。爱德华滋仰望圣灵使用圣经的真理来使罪人归信,而芬尼则认为,一个传道人的任务是通过巧妙的说服、威逼、操纵、或任何可能的手段唤起他所期望的回应。他发现恐吓人是引起回应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他有很多旨在增加非信徒恐惧的讲道。
采用芬尼讲道方法的传道人常常将这些方法带到荒谬的极端。他们经常夸大其辞地传讲神对罪的忿怒,以至到了一个地步,开始把神的爱排除开去。这一切深深地影响了人对神的看法。 1800年代中期的典型基督徒会对神爱罪人这建议感到震惊。但是,就像历史上经常发生的情况那样,尝试纠正一个明显的错误最终导致一个甚至更大的错误。
过於强调神的爱而忽略了神的忿怒
随着自由神学的兴起,钟摆猛烈地摆向相反的方向。自由主义(有时被称为现代主义)是基督教的一种腐败,它全面否认圣经的权威和默示。在整个十九世纪,基督教受到德国神学的强烈影响,以致自由主义的趋势一直在增长。
在保留基督教的一些道德教义的同时,自由主义攻击其信仰的历史基础。自由主义者否认基督的神性、圣经的历史性、以及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反而他们宣称,神既是父亲,那么全人类都是兄弟,因此他们坚持认为神对人类的唯一态度是纯真的爱。实际上,自由主义者的首要释经原则是爱。如果一段经文不能反映出他们所定义的神的爱,它就不会被承认为圣经的一部分。
在20世纪初期,自由主义席卷了主流的新教教会。自开国以来,一直支配著美国新教的福音派,实际上被赶出了宗派学校和教会。在几十年间,自由主义实际上摧毁了美国和欧洲最大的新教宗派。
爱变得毫无意义
可悲的是,当年的自由主义是怎么样,今天的福音派也是怎么样。我们已把神的忿怒置诸脑后。我们已无视祂对罪的恨恶。现在大多数福音派人士所描述的神是全爱的并且永不生气。我们忘记了「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我们不再相信神是这样的。
讽刺的是,过分强调神的仁慈实际上令人对神的爱有不健全的理解。一些神学家对神是爱这个观念严重扭曲,以致当事情出现问题时,他们便认为这证明神不能真的控制一切。他们相信,如果神真的是慈爱的,祂一定不会让事情出现问题,但现在问题出现了,唯一解释就是,祂没有完全的主权去阻止问题的出现。这种观点使神成为邪恶的受害者。
许多人接受了这个灾难性的想法,即神没有能力对付邪恶。他们相信祂是善良但软弱无力的,也许冷眼旁观,或者根本不关心人类的邪恶。难怪对神有这样一个观念的人会蔑视祂的圣洁,视祂的爱为理所当然的,并且滥用祂的恩典与怜悯。当然,没有人会惧怕这样一位神。
然而圣经重复告诉我们,惧怕神(fear of God)是真智慧的根基(伯28:28;诗111:10;箴1:7;9:10;15:33;弥6:9)。人们常常将这些经文中的「惧怕」辩解为一种虔诚的敬畏和尊敬感。当然,惧怕神包括敬畏和尊敬神,但它并不排除字面上圣洁的恐惧。 「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以祂为你们所当怕的,所当畏惧的」(赛8:13)。
神的爱与神的其他属性和谐一致
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神公义的忿怒,以致我们重新拥有一些圣洁的恐惧。我们要记住,神确实会向不知悔改的罪人大发烈怒(诗38:1-3)。这个事实使祂的爱看来如此奇异。因此,我们必须以宣扬神的爱之时所具有的坚定信念和狂热来宣扬这些真理。只有在神忿怒的背景下,才能真正理解神的爱的全部意义。这恰恰是耶稣基督十字架的信息。毕竟,正是在十字架上,神的爱和祂的忿怒两者在威严中完满地汇合在一起。
神的忿怒和祂的爱有著共同的终极目标,就是祂的荣耀。神在惩罚恶人一事上得荣耀,也在拯救祂的子民一事上得荣耀。要展示祂全部的荣耀,表达祂的忿怒和表达祂的爱都是必需的。由于祂的荣耀是祂永恒计划的伟大目的,而一切有关祂自己的启示对祂的荣耀至关重要,所以我们绝不能忽略祂性格的任何方面。我们不能将祂的爱放大到要排除祂的其他属性。
然而,那些真正认识神的人都会作见证说,最深的属灵喜乐源于认识祂的爱。祂的爱首先吸引我们来到祂那里:「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4:19)。祂的爱,而不是我们本身拥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是祂拯救我们并赋予我们如此丰富的属灵特权的原因: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4-6)。
中译文转自: 七千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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