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草
自杀等于杀人,所以自杀是罪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有这么个问题:基督徒自杀后会不会上天堂?对于这样的问题,我觉得问题在于:基督徒会不会自杀?如果基督徒根本就不会以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的话,那么自杀者就不是基督徒,其永恒的归属也就与非基督徒一样了。 到底基督徒会不会自杀呢?从圣经的记载来看,自杀的有出卖主耶稣的犹大,和被神厌弃的扫罗王,“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15:24)他们都是不得救的人。而那些属神的人,很多虽然曾遭遇了极大的苦难,但他们却没有一个是自杀的。他们中有的曾求过死,如以利亚,约拿,但他们却没有动手杀死自己,且最终都被神所保守和管教而继续活下去并被主所用。 以利亚在迦密山之战后,因耶洗别的威胁就起来逃命,“自己在旷野走了一日的路程、来到一棵罗腾树下,坐在那里求死、说、耶和华阿、罢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因为我不胜于我的列祖。”(王上19:4)在以利亚灵性低落之际,神并没有弃他于不顾,而是亲自供他吃供他喝,并亲自与他说话,让以利亚远离自怨自艾自怜,重新得力,为神奔跑前面的路。 当约拿见神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予尼尼微后就甚发怒,就祷告耶和华说,“耶和华阿、现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为我死了比活着还好。”(拿4:1-2)对此,神就安排一棵蓖麻来管教约拿。之后约拿活了下来,还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否则今天我们就没有《约拿书》了。 在约伯遭遇极大的苦难之际,“他的妻子对他说、你仍然持守你的纯正么.你弃掉 神、死了吧。”(伯2:9)约伯就对她说,“你说话像愚顽的妇人一样。”(伯2:10)可见,在苦难之际寻死等于是弃掉神,是愚顽人的作为,所以约伯坚决地拒绝。 从这些事例可见,属神的人也会经历苦难和灵性的低潮,但看顾他们的神并不会弃他们于不顾而任凭他们陷在其中不能自拔,因神应许说,“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33:25) “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所以,属神的人因着有神的看顾和保守,是不至于忍受不住所遭遇的难处和苦难以致于弃掉神自杀的。 至于有的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最终自杀了,那么要问的是,他们究竟是不是真的基督徒?因为,圣经里实在找不到一个属神的人是以自杀为结局的。有谁遭遇的苦难会比约伯,保罗还大?保罗说,“我们从前在亚西亚遭遇苦难、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林后1:8)可他们怎么就不至于自杀?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刚强,乃是他们所信的神是信实和大能的,所以保罗说,“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 神、不是出于我们。 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 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 ”(林后4:7-9) 有人声称参孙之死是自杀,但这是很错误的。参孙自己清楚地说,他的目的是 “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 并不是只为了结束他自己的生命。如果当时参孙只是想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他完全没必要求告神,只要一头撞上柱子就可以了。正因为他所要的并不是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是要结束仇敌的生命,他才需要求神加他超然的力量,使他能够摧毁整个殿堂。而真正的自杀,目的则是为了结束自己的生命。所以,参孙之死不是自杀。经上记载。“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士16:30)参孙凭着对神的信心,借着舍身的死,击杀了众多的仇敌。参孙之死是对后来主耶稣在十架上为选民舍命的预表,参孙之死并不是自杀! 解经家约翰吉尔(John Gill)就参孙所说的 “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 这句话解释道,“ As for his own death, he did not simply desire that, only as he could not be avenged on his enemies without it, he was willing to submit to it; nor did he lay hands on himself, and cannot be charged with being guilty of suicide。” 吉尔这段话的意思是,“参孙并非只是情愿自己死,而是如果他不死的话,就不能报复他的仇敌,所以他愿意为杀敌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参孙并不是把手加在自己身上,不能指控参孙犯了自杀罪。” 在宾克(Pink)的《经文研究 Studies In The Scriptures》一书里,宾克在说到参孙之死时说,参孙是可称颂的主的一个荣耀的样子(He was a glorious type of his blessed Lord and Master)。换言之,参孙之死彰显和预表了主的荣耀。宾克非常明确地指出,参孙之死绝对不是自杀,而是殉道,是为了与仇敌争战而死。对于信徒是否可能自杀这个问题,宾克的回答是,“圣经从创世纪到启示录,找不到一个圣徒自杀的例子,一个都没有。” 如果一个自称为基督徒的会走到自杀的地步,那么,不得不让人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基督徒?如果一个属神的人真的到了他的死期了,神完全可以以祂看为好的方式取走他的生命,这样也保守他不犯杀人之罪。如果他的死期没到,神可以加他力量和盼望,让他从痛苦和绝望中走出来,而不至于死亡,因主应许祂的恩典是够用的。“疲乏的、他赐能力.软弱的、他加力量.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强壮的也必全然跌倒.但那等候耶和华的、必从新得力、他们必如鹰展翅上腾、他们奔跑却不困倦、行走却不疲乏。”(赛40:29-31)
当然,真正的基督徒如果以自杀结束生命的话,我相信还是会上天堂的,因为真正的基督徒是得救的,救恩是不会失落的。所以,我们真正要思考的问题是,真正的基督徒是否会以自杀来结束生命?同时也当思想,神是否会允许祂的百姓犯自杀的罪?只要神不允许,自杀就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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