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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微信公号打赏:岂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

作者:小草


自从微信的公众号有打赏功能以来,许许多多所谓的基督徒公众号也开通了打赏功能,收取读者的赏钱。这样做有错吗?不可以吗?写作要时间和精力,做工的得工价,又不是强迫别人给钱,是自愿的,有什么不可以呢? 在地铁站,街头,我也常看到一些人,弹乐器,或自弹自唱,前面放个小合子,让路过的人赏些钱。这些人大多是落魄的音乐家或艺人,找不到正式的工作,为了生存就在街头卖艺,谁走过,听到、看到了,出于可怜或出于真欣赏技艺,给些钱,相当于出钱看表演,确也是无可厚非。 对于公众号的打赏,我常常感觉有点类似于在街头卖艺,文章写出来了,谁路过看到了,喜欢,赏点钱,以示鼓励和赞扬。但是,如果真的说公众号收打赏是如同街头卖艺的,我想那些收打赏的人肯定不舒服的,觉得自己并非是在卖文,特别是所谓的基督徒,哪个不是说是在为了传福音,为了打假,为了帮助信徒,等等属灵的名目呢? 有些非信徒的公众号作者,很坦白,开公号写作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赚些钱,这是一些自由作家生存的方式,因为在当代要正式出版书籍已很难,靠写作技能已很难找到工作了,所以很多原来的职业写手就以公号赏钱的方式赚钱,对于这样的人,我觉得无可厚非。 但是对于那种一边要赚取属灵的美名,一边还想收赏钱的,我个人对此很不以为然。难道他们就没有别的赚钱养生的方式了吗?如果他们工作的收人已足以生存,为什么还要收别人的赏钱呢?既然是为了福音的緣故,为了真理的緣故,为了别人的益处,就不能不收赏钱吗?那点赏钱就那么不可少吗?如果真的是经济状况不好,那为什么不去实实在在地工作赚钱呢?! 若靠写文章来赚生存的钱,那么当赚钱是写文章的目的时,对钱的需要很难不影响文章的内容和立场。为了赚更多的钱,很难不写符合和讨好一些人观点的文章,好让他们多给自己赏点钱。为了赚钱,难免会想吸引别人的眼球,会去蹭热点,甚至哗众取宠。以如此目的撰写出来的文章,还会单单是为福音、为真理的緣故吗?经上说,“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 (太6:24) 更恶劣的是,一些自称是基督徒的公众号,发的是鸡汤文,或谬论,或谎言,或攻击和毁谤别人的烂文,发这种文本身就是罪恶,再以这种文章来收打赏,那是罪上加罪,打赏的人也在这些罪上有份。给的越多,收的越多,罪就越大。比如,梁慕天的“我要向山举目”公号就是常发一些毁谤文、地摊文来赚些赏钱,可参见《无良公号梁慕天的“我要向山举目”:撒谎、造谣、毁谤、恶毒 》。宗教骗子沙光的公号则尽是发些美化她自己的烂文,和一些谬论文,可参见《骗子无良,粉丝愚蠢:骗子沙光以谎言美化川普和骗取赏钱


还有些人是转发别人的文章来当作原创赚取打赏,这是极不诚实的作为。比如,《牧师乱象:武汉王斌“牧师”靠剽窃和欺骗收取打赏》,《诚实正直吗?生命季刊拿王明道的文章收取微信原创打赏 作为打赏的读者,也别以为有给钱就是奉献,就是善行,而是要看把钱奉献给谁了?钱是在支持罪恶还是善工?获取打赏的公号,也别以为赏钱收多了,就说明文章对人有属灵的益处。钱不是衡量好坏对错的准则,真理才是。真理也不是钱能衡量的,更不是可以拿来换取钱财的! 经上说,“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那些想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提前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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